法律上没有这个概念,一般是指某地要拆迁,在没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抢建房子等待拆迁赔偿,抢建房一般是指临时建造的违法建筑。现实中一般是指某个地区可能要拆迁,为了多要补偿,私自建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