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换驾驶证的地方在车辆管理所二分所,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

换驾驶证的办理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或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

2、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时,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

3、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请至车辆管理所分所受理窗口办理。(转入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