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二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形式案件的职权范围。审判管辖又划分喂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国外刑事诉讼中的管辖通常指的是审判管辖,一般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