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应当是由于夫妻中一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如夫妻其中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担的债务等,对于夫妻中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