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简介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2009年8月24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行政强制的相关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行政强制包括两个类型,一类是行政强制措施,一类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主要内容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5、不得查扣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6、草案的内容照顾到了人的基本生存需要问题,在规定行政强制有查封、扣押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案号: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本机关对一案,已于年月日送达了(具体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审理终结。由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起诉,又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此致××人民法院二: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和依据;三:证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材料;四:被执行人的住址(或住所地)及财产状况的材料;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名称(盖章)年月日注: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