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况有: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