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追偿债务应当首先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进行,若是没有约定的利益分配比例,也可作为债务的分配比例。若是也没有的,可以按照出资的份额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