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到教育局盖章,直接去学校办理就可以。

转学流程:

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卡并由原就读学校确认盖章,同意转出。

2.家长带齐上述所有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联系相对就近学校,若学校同意接收,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向转出学校发起转入申请,经双方学校及双方学校所在教育部门审批通过,完成网上转学流程。

3.若就近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则带齐上述所有材料到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有空额的学校入学。

扩展资料:

转学所需材料:

1.该生学籍卡(由原就读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由学校确认盖章,同意转出)。

2.居民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流动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协议)。

3.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在转入学校所在地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4.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