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如果是公民,还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等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另外,还要提供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文件材料。申请人有代理人的,还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很简单,主要说清楚三项内容:一是申请人的名称等基本情况和被申请人的名称;二是行政复议请求,比如说请求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请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等。三是提出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是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并说明受到损害的情况等。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二)申请人可以自己参加复议申请,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载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及邮政编码;3、委托事项和代理期间;4、代理人代为提起、变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参加行政复议调解、达成行政复议和解、参加行政复议听证、递交证据材料、收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代理权限;5、委托日期及委托人签章。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公民口头委托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且记录在卷。(三)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四)有关证据材料。一般包括: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申请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属于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情形的,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五)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且由其签字确认。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如果是公民,还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等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