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宪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在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经过以下五个步骤:提案,起草,先决投票,决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