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公证的目的是:“证明、服务、沟通、监督作用,预防和减少纠纷,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证的目的以及其法律特征,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证明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以公证文书的法律约束力,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义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公证制度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也是保障民法、经济法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法证》规定,公证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进行公证证明。国家设立公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预防纠纷,制止不法行为,减少诉讼,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顺利进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通过申请实施公证行为,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能够有效防范民商事务纠纷发生,减少诉讼,保障交易安全和民事行为正确履行。对于依法规范民商事务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公证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通过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经济流转秩序和各种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办理公证,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各种经济和民事活动中的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稳定;促进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从而保障对外开放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