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然后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18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