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3601保险 3602金融事务 3603珍品估价

3604不动产事务 3605经纪 3606担保

3607慈善募捐 3608受托管理 3609其它

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

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扩展资料

企业在发现自身商标有被“抢注”,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之前,理应理解什么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又有哪些类型,对此才能“对症下药”,将维权做到事半功倍。一般来说,存在主观恶意抢注的有三种类型:

1,谋取不正当利益。抢注者在抢注商标后,一方面会用于被抢注者产品的同类或近似产品上继续经营,另一方面则是没有自己的产品,只是纯碎的阻碍他人发展。其次在于抢注者意在将商标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甚至提出被抢注人索赔的要求;

2,不正当手段。通常是抢注者利用与其合作过的背景、了解内情的社会人士(管理者、记者等)、同行竞争等关系,在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利益的情况下而抢注商标;

3,被抢注者所经营的产品、服务在某一区域内拥有一定量的市场辨识度、影响力,而且该商标一直处于使用的状态,只是商标使用人尚未注册商标。对此,可以提供产品、服务的广告投放、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佐证,进而认定构成“恶意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