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流程有: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法庭调查,法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对;3.法庭辩论,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4.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5.评议、判决和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