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
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刑法》上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其特征如下: (一)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安全。 (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本类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