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恢复成正常户,必须做以下内容:

1、非正常企业先找地税专管员提出恢复正常户申请。须携带未申报原因的书面说明,《工商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

2、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发给:《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式二份、《非正常户转正常申报户审批单》一式四份、交纳罚款的缴款书(有“约谈补税”章),罚款的预算科目编码是103050107。 3、企业填写税票、盖财务章后,到开户银行交罚款。

4、企业带以上资料和已交罚款凭证复印件(盖公章,写“与原件完全一致”),报送给专管员。专管员在内网上做登记。

5、税务所负责将申请恢复转正常户的资料报送局征管科,局里审核合格后将非正常户恢复成正常企业。

6、企业登录综合申报看是否已恢复成为正常户,已恢复正常状态的企业在当月申报期内(1-10日)即开始正常纳税申报,如申报期已过,企业找专管员做当月零申报。返给企业一份《非正常户转正常申报户审批单》。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