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双方陈述、事故调查、现场勘查等证据材料分析事故责任划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于交通事故造成面部毁容人身伤害的赔偿,具体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受伤情况严重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

3、计算受伤的损失金额,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双方车辆是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的性质,确定最终向对方索赔的金额。

4、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

扩展资料: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照以下6个赔偿处理流程处理:

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当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辨认或有假证嫌疑,立即报案。

3.确认证件无疑的,双方应立即向“110”、“122”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受案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各方将事故车辆就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4.当事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及时派员评估定损受损车辆。

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保险公司理赔。

6.当事人持本《确认单》及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的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