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农牧业税。

10、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1、耕地占用税。

12、契税。

13、土地增值税。

14、地方教育附加税。

15、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局(含地税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

的各项税收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地方税征收管理;编报地方税年度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报批等具体事项。

4、负责系统税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6、负责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税法宣传和税收理论研究。

7、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