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居民办理低保,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贫困证明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

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与办理部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贫困户就学、就业等需要的贫困证明办理介绍:

1、办理地点:

各乡镇扶贫办,临泉县扶贫办或者村委会,注:具体办理点依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2、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办理流程:

贫困户根据索要贫困证明单位的要求,到村、乡镇或县扶贫办开具。

扩展资料

相关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