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的计算方式为: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期末余额+利润分配期末余额。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它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

另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交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分配优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