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4个月左右。

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

扩展资料:

这个通知书还表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符合要求,申请手续齐备,因而商标局决定受理其申请。《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此可见,凡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即表明其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已予受理,将依法进行审查。

两种处理

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商标局将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对于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有部分内容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在申请人按期补正后,商标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2.对于无法补正的或者申请人不按期补正的,商标局将退回申请书件。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并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能被核准,因此,《受理通知书》不能作为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