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现场证据,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4、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5、保险报案,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应该在48小时之内报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

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