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为可分物时,按各自的份额或平均地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的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