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取的驾驶证都是6年有效期的,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均不参加年审,驾驶员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所属交警分局办理换证;

持A照和B照、N照、P照的司机朋友虽然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年审,但应在原年审时限的15日之内,到所属交警分局的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在贴上照片到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司机朋友,不论持何种驾驶证,都要在原每年的年审期到所属交警分局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前往规定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