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是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

主要任务是: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参加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

民主监督,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

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全国性、地方性和行业性法治评估工作;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

学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报刊和网站,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发挥人

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和思想库的积极作用;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市级法学会一般工作任务:

1、组织会员参加法学研究活动;

2、组织法学学术会议;

3、开展国内外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4、组织、推动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5、 组织有关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或者咨询意见;

6、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培训工作;

7、编辑出版法学刊物、书籍和资料;

8、 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9、开展法律服务;

10、承办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