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程序中适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