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一般都是只针对为了服务于公民而修建的一些公共建筑和设施,如今就算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到了晚上以后都是有照明路灯的,在霓虹闪烁的大城市就更是如此了。提到市政的照明工程,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罗列在道路两旁的路灯。而我们下面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市政照明工程质保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市政照明工程质保期是怎么规定的?

1、建筑工程安装保修范围包括灯具,灯具属于电气安装范畴。

2、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电气管线安装、设备安装都有电气照明系统,电气照明系统保修期为2年。灯具自然也要保修2年。

二、市政工程概念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三、质保金的主要功能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由此得知,市政照明工程质保期规定的时间是两年,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两年之内照明工程是不需要人为进行修缮的。但是现在市政的照明工程质保期也不可能正好合适的就是两年,照明灯具和整个工程都是使用的时间较久了才会发生大大小小的各种问题,两年的质保期也只是国家最基本的要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