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过户后原车牌可以为原车主保留6个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北京卖旧车后车牌是保留给原车主的,购买二手车的新车主是不能使用原车牌的,只能重新选号上牌。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子过户后原车牌按规定是要注销的,但是如果原车主在使用原始车牌满三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保留,但是新车主不可以申请保留。也就是说汽车过户后只有原车主可以申请原始车牌保留,但原车主卖车后牌照保留的前提是,必须在半年内买新车才可以用到,超过半年车牌号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