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社保可以随着劳动者的工作单位的转移而转移。如果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原参保地可以为劳动者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劳动者携带该凭证和相应的材料,到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关系的续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