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可以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员;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其他人有必要参加;四、保险公司人员承保机动车保险。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