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户先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还有相关的资料;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