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到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关系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退休时因社会保障不足15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结果不是用人单位造成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法律赋予员工救济措施,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