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都说:人生最遗憾的事,就是欠星爷一张电影票,欠快播一个会员。无疑,快播曾是一代人的青春。作为万能的播放器,没有100秒广告,强大的用户视频体验,速度快,可以支持各种视频文件,还可以找到很多没有版权的电影和电视剧(然事实证明知识产权不可侵犯,即便是深得民心的快播也被判赔偿天价2.6亿元)。加上它强大的资源共享功能,更奠定了它的江湖地位,是众多男同胞们最喜爱的软件之一。曾几何时,快播占有的强大市场风光无限。然而几乎是一夕之间,因版权问题被告,并转为如今的涉黄刑事案件,让王欣一手缔造的网络媒体大厦轰然坍塌,也殃及了万千宅男腐女们的线上福利。概言之,快播虽不是一个淫秽信息的内容提供者,也不是一个专门供用户发布淫秽信息的平台,但是它在客观上为那些分享淫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帮助和便利,这就是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基础。没错,我们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但如果明知此人买菜刀是用于杀人,还将菜刀卖给他,为他杀人提供便利,那么菜刀公司就是有罪的。“快播在淫秽视频监管方面存在重大失职”快播在淫秽视频监管方面存在重大失职。虽然公诉方在取证、证据保管、转换、鉴证的过程中都存在各种问题,导致至今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快播对淫秽视频传播监管不力却是深入人心的事实。对此,快播将百度云、网易云、qq、微信等软件一同拉下水,认为这些软件都可作为传播淫秽视频的工具。这本身没有错,但试问哪个软件对淫秽视频的传播便捷度与广泛度达到了快播的规模?而快播却未对此做出相应规模的淫秽视频监管审核,难辞其咎。“声援快播的网友,大多是快播的‘受益者’但如果用户的属性是个14岁以下的孩子呢?淫秽视频的便捷传播是否会加速他对性的渴求?渴求也就罢了,是否会误导他对性的认知?所以很多家长支持重判快播。显然,通过快播传播的淫秽视频,对未成年人对成长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其实王欣并不正义,但至少他不可笑”最后来说说所谓“可笑的公诉方”。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明确提到了“重证据”,证据是审判的核心。为了让证据起作用,就需要把一系列证据形成一条证据链,一环扣一环,最终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具体到快播这个案子,控方(检察院)要证明两个关键点:“主观(或者间接)故意”和“传播”。控方需要完成的就是形成证据链,证明被告这两点同时满足,之后就是法院具体定罪的量刑。结果,在这场对公众视频直播的庭审上,控方在证据方面漏洞百出,证据链碎成了不知道多少段。程序猿纷纷表示:你就判我无期好了,我不想和你说话很惊人,一个这样对公众直播的,侦查工作进行了2年多的大案,控方甚至连最基本的技术概念都搞不清楚,在庭审中一次又一次表现出了对技术极大的无知,实在让人目瞪口呆。除此之外,证据本身的保管,转换,鉴证过程也存在了各种问题。案件从一开始的取证方向就错了,又在操作上漏洞太多,到了2年后的今天,不仅没法形成证据链,也不再有补救的机会了。此案的公审,对长期以来公、检有关部门粗糙对待证据,工作敷衍,不与时俱进敲响了警钟。“总结:请隐藏好你硬盘里的500T种子,有一天它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若真的作为快播人、力挺快播的话,千万别再为个人一时之快或牟取私利而利用传播平台技术服务的便利去挑战法律底线了。律师观点用户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的。毕竟这回老王也算是帮亿万用户背了锅了。作为第三方平台,在现有社会下因网络传播的无限互动性和多元巨量行,让传播平台代替无数的发布者承担全部的非法传播的法律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但是,也绝对逃脱不了罪责。枪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是的,技术无罪。但是滥用技术的人,应该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