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主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公章;

2、携带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办证大厅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3、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前往质监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携带税务变更通知单,前往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

5、携带银行变更通知单,前往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