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入职后是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续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原条件或者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劳动者续约,但是员工不续约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除了劳动者要求不续约,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是按照一年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