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除抵押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的。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指出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但最好是要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车管所和银行进行办理。如果当事人不能去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其办理,这时就需要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拓展资料

车辆解除抵押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目前,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是用于汽车消费,在车贷款还清之后,可以到相关部分解除抵押手续,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具体准备的资料有: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