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获得陪审团认定,美国对拐卖儿童的刑罚最高可到20年。而具体量刑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录和残忍程度等区别对待。

以加州为例,绑架未成年人可获刑11年,如果绑架同时伴随其他罪行,将会数罪并罚,“人贩子”也可能面临20年以上,或者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甚至面临死刑。

如果“人贩子”在犯罪过程中造成儿童死亡,将面临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甚至面临死刑。而如果绑架对象在14岁以下,更是罪加一等。绑架对象年纪越小,“人贩子”通常面临的刑罚越重。

扩展资料:

美国拐卖儿童案件少发的原因主要是: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美国政府在寻找失踪儿童上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

有一句俗语叫“美国是儿童们的天堂,青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坟场”虽然很夸张也很戏谑,却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美国对儿童权益和福利的保护之完善与细致。

典型事例:一名儿童失踪,警察快速应对,全力以赴。2006年9月,德克萨斯州一名两岁男孩凯文·布朗失踪,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在凯文家附近展开了搜救行动。随后,50名警察开始在数公里范围里内大面积搜索,还动用了两架直升飞机,其中一架配备热感应装置。

尽管如此,警方还是没有发现凯文的踪迹,于是启动了“全国儿童警报系统”,向当地5000个家庭发布寻人公告,引发当地社区的关切。第二天,100多名志愿者加入搜救行动,他们走入茂密的丛林,还打捞了许多野外池塘。第三天,直升飞机终于在一个池塘边上发现了凯文。

完善的制度保障:美国国会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专门就儿童失踪立法,促使人们加强防范意识。美国还制定有《被贩卖人口权益保障法案》,主要目的是“打击人贩子,并确保对其有公正而有效的惩罚,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