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审核评估通知书》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价值进行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4、担保程序:申请人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5、签订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