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婴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