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可携带5000美金。

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1、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2、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3、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扩展资料

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6、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第九条 下列出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出境手续:

1、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2、未将应复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进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3、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是或超出本次进境申报数额者;

4、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者;

5、携带文物者;

6、携带货物、货样者;

7、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它限制规定范围的;

8、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