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登报声明。

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办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

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毋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毋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