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一、债权追收。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二、债务清理。

1、优先债务;

2、次优债务;

3、普通债务。

《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税税款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死欠”税款核准范围的,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对“死欠”税款实行挂账备案管理。已形成的呆滞税款,由改制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暂缓征收。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