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以下简称白皮书)透露,法官将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特别选升3种晋升方式,优秀法官可破格、越级晋升,同时增设巡回法庭中央已有部署。人民群众最担心出现诉讼‘主客场’问题,害怕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司法公正,为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北京、上海设立了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这些法院按照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运行,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样板间”。数据显示,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去年收案1774件,审结1653件,主审法官人均结案70件左右,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其中巡回法庭的两位大法官带头办案,直接承办57件,作为审判长参审111件。是否会增设巡回法庭、扩大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下一步是否会增设巡回法庭、扩大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最高院明确表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将适时增设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研究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方案。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两项改革,是今年改革的重点任务,对此中央已经有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力争形成布局科学合理、审级监督顺畅、案件管辖明确、资源配置优化的跨行政区划法院体系,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