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对此,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并指导各地自下而上建立两项补贴制度。特别是中国残联“六代会”后,将建立两项补贴制度确立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构建残疾人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一项重要工作,并对各地开展两项补贴制度的建立进行部署和调度。各地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中国残联的总体部署,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及时反映残疾人诉求,扎实开展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