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预售期房转让,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

否则需要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的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