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认定的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广为人知,享有很高的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着名商标拥有企业的公司名称和网站域名受到与普通商标不同的特殊法律保护。迄今为止,获得中国着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认定着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度(2)该商标的使用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着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着名的其他因素。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