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此外,司法解释允许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以上范围内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自行规定。而除了诈骗数额之外,诈骗信息发送的次数、诈骗电话拨打次数等也可以作为判断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之一,司法解释规定,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