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分配方式为根据遗嘱分配和无遗嘱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对继承者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保留共有的分割。实物分割:遗产分配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变价分割:对不好进行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补偿分割:对不宜分配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获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遗产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按份额取得该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