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消费者去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作用:认筹卡和认筹活动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过程:

1、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

2、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3、被抽中的选房者再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扩展资料

认筹危害:

1、搞“认筹”的楼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有专家则认为,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而逃,受损失的就是消费者本人了。

3、另外的一大危害就是推动了房地产“虚热”势头。“认筹”与“炒作”互相推波助澜,导致房价逐步上升。结果,不仅消费者付出了更多,而且一旦房价回落,在高位买进者定将遭受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