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农村分户条件需要满足以下四点之一:1、一家同住一屋,由于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法院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3、法院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4、已办完析产、赠予和继承等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